kaiyun 官网-足协还是眼馋民间的草根球赛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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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
果不其然,足协还是没忍住眼馋,盯上越来越热闹的民间足球比赛了。

8月25日,足协发布关于印发《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,强化社会足球跨区域赛事报备及违规处罚机制。

足协把在中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群众性足球赛事活动,统称为社会足球赛事活动,也就是说,贵州村超,苏超,赣超,汉超,湘超……这些民间的非职业球赛,都叫社会足球赛事,都要受足协管理。

按理说,一个行业协会所能行使的权利和管辖的范围,只限于协会的会员,足协怎么还能伸手监管上面这些非会员的民间足球赛呢?

为此,我特意查了一下资料。

中国足协虽然在法律上是“民间组织”和“非营利性组织”,但在实际运作中,它具有非常浓厚的“官方”或“政府背景”色彩,被赋予了大量行政管理职能,它更像一个“延伸的政府机构”而非纯粹的民间协会。

中国足协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(简称“足管中心”)在历史上长期是“一套人马,两块牌子”。

足协的核心领导(如主席、秘书长等)通常由国家体育总局任命或推荐,很多领导本身就来自体育总局系统,这与完全由会员选举产生的西方民间协会不同。

足协的运作资金部分来自市场开发(如赞助、版权收入),但也严重依赖政府的财政拨款和支持。

中国足协管理全国足球运动的权力,在很大程度上是由《体育法》等法律法规授予的,它代表政府行使行业管理职能,它既是行业的自律组织,又是事实上的“管理者”。

然而,中国足协在法律上对非会员的民间足球比赛没有直接的、强制性的监管权,但通过多种间接方式和现实中的影响力,其监管范围可以有效地覆盖到这些比赛。

这是中国足球管理体制的核心矛盾。

那么足协为什么突然把手伸向民间足球赛呢?

无利不起早,下面我们聊一聊足协盯上民间足球赛的真正目的是什么。

2.

这几年,民间足球比赛蔚然成风,最先带头的是贵州榕江村超。

榕江村超全称贵州榕江(三宝侗寨)和美乡村足球超级联赛,它的爆火并非偶然,而是天时、地利、人和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。

首先,足球在榕江有深厚的人群基础。

榕江县的足球运动可以追溯到上世纪40年代,拥有超过80年的历史。

足球在榕江不是“贵族运动”,而是真正的“全民运动”,几乎每个村都有自己的业余足球队,球员也大多来自各行各业:

种地的、打工的、做生意的、开出租的、老师、学生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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榕江当地流传一句话:

“榕江人会说话就会唱歌,会走路就会跳舞,会喝水就会喝酒,会跑步就会踢球。”

这种“业余身份”和“专业热情”的反差,是“村超”能够办起来并如此火爆的根本原因。

其次,榕江政府对村超的巧妙引导与支持,是村超火出圈的关键推力。

榕江最初的乡村足球联赛完全是大众自发组织的。

由于榕江政府本身就在积极探索“新媒体赋能乡村振兴”的路子,甚至被称为“贵州新媒体帮扶第一县”,所以当政府敏锐地发现了这一活动的巨大潜力时,他们没有强行接管球赛,而是转变角色,从“主办者”变成“服务者”和“保障者”。

政府提供场地、安保、组织、宣传等后勤保障,让民间足球热情得以尽情释放。

政府还动员了大量本地新媒体从业者、直播团队、短视频博主对“村超”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的传播,成功地将线下球赛转化为线上流量。

榕江“村超”远不止是一场足球赛,它更是一个民族文化嘉年华。

球员参赛不为高额奖金,冠军的奖励是本地小黄牛、猪、羊等土特产,他们只为村集体荣誉和对足球最纯粹的热爱。

村超观众席上没有“地域黑”和骂声,只有无尽的助威加油和欢笑。

村超中场休息时,没有商业广告,取而代之的是榕江各民族啦啦队的风情表演:

侗族大歌、苗族的舞蹈、瑶族的特色服饰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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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原生态、高质量的文化展示,让观众大饱眼福,这是任何职业联赛都无法复制的独特体验。

村超充满烟火气的比赛画面、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民族表演、各种“接地气”的搞笑瞬间(如“卷粉射手王”、“倒挂金钩”等),通过抖音、快手、视频号等平台迅速传播,形成了现象级的“破圈”效应。

当人们对精致但商业化过重的职业足球比赛感到疲惫时,“村超”这种土生土长、充满原生力量的足球形式带来了一种全新的视觉和情感冲击,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魅力。

村超不是被刻意“设计”出来的产品,而是民间活力与政府智慧良性互动的结果,是乡村振兴新模式的精彩实践。

3.

再来说说苏超。

比起榕江村超,苏超的火爆又是另一个版本的叙事。

苏超同样也是政府组织的非职业球赛,但比榕江村超的级别高出一大头。

跟村超绝对的草根反差属性相比,苏超在专业性和商业化方面更胜一筹。

苏超的火爆不单离不开民间足球联赛火热的大环境,还离不开它十三个城市的梗文化推动。

一句“比赛第一,友谊第十四”,让苏超成为了江苏十三太保互相较劲的另一个战场。

苏超十三太保无弱旅,不单吸睛,而且吸金。

苏超光是前六轮比赛,其带来的旅行、出行、餐饮、住宿、体育这五个方面的营收就达到了380亿。

苏超的广告位最早是15000/个,而现在都涨到了300万/个,涨幅达到了200倍,某赞助欧冠的国际知名啤酒商,连中超都看不上,却下场来赞助苏超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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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超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,远远超过了比赛本身的胜负意义。

于是乎,诸如赣超,汉超,川超,粤超等一批抄作业的接踵而至,彻底掀起了全国各地民间足球赛的热潮。

民间足球赛受益最大的是当地的旅游业,所以各地的文旅局对办足球赛是方兴未艾,都在卖力吆喝。

足球比赛促进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,这个功劳不管在政府还是在民间眼里,肯定是算在文旅局头上的,所有的赞誉也全算到文旅局头上,没足协啥事。

这么大的功劳全记在文旅局头上,足协就不答应了:这可是我们足球行业带动起来的啊,怎么能把我撇开呢?

但是要从文旅局手里夺走一部分功劳也理亏,毕竟过去这些草根足球赛,不是足协组织主办的,足协自己的亲儿子中超和国家队,又是多年扶不起的阿斗,掀不起这么大的浪。

一边是热火朝天的民间足球比赛,一边是坐冷板凳的中超联赛,足协是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。

堂堂一国的头号职业足球联赛,被民间的草根球赛抢尽了风头,叫足协的老脸往哪里搁啊。

既然没有存在感,足协就自己刷存在感。

你们都不带我一起玩是吧,好,我就把手伸长一点来管理你们这些民间球赛,做你们上面的头头,再分点肉吃。

于是就有了足协发布的《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
4.

下面我从法律、现实和逻辑三个层面来详细解释:

①.法律层面:基于“会员契约”的有限管辖权。

中国足协首先是一个社会团体法人,它的权力首要来源是其《章程》以及会员(包括地方足协、俱乐部、联赛等)的认可与授权,这种关系是基于一种“契约精神”。

因此,中国足协的规章制度(如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)对其会员、注册的俱乐部、注册的教练员、注册的运动员等具有明确的、强制性的约束力。

如果是中国足协体系内的比赛(如中超、中甲、中乙、足协杯等),就必须遵守它的所有规定。

对于完全独立于中国足协体系之外的“纯民间比赛”(例如,某个企业内部组织的业余联赛、几个小区邻居自己约的锦标赛、且所有参与方均未在中国足协注册),中国足协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去强制监管或处罚他们,这类活动更像是一种社会自发性群众活动。

②. 现实层面:通过“间接途径”实现广泛影响。

尽管法律上管辖权有限,但中国足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极大地影响甚至监管民间比赛。

绝大多数有一定水平的裁判、教练员甚至球员,都在中国足协注册。

如果一个民间比赛想聘请有资质的国家级裁判,那么这些裁判本身就受中国足协《纪律准则》的约束。

如果比赛中出现严重违规(如暴力行为),即使比赛本身不是足协举办的,足协依然可以依据规章对注册裁判、注册球员或注册教练员进行行业内处罚(如禁赛),这实际上就将其监管延伸到了民间赛场。

很多地方体育局或足协为了安全和管理需要,会要求举办具有一定规模(如跨区域、多队伍、有奖金的)的民间足球赛事进行备案。

在备案过程中,主办方往往被要求遵守相关的管理办法,而这些办法通常会援引或借鉴中国足协的规则,这使得足协的规则成为了事实上的行业标准。

作为中国足球领域唯一的全国性协会,它制定的《足球竞赛规则》解释、裁判法、场地标准等,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所有足球活动的参考标准,即使是民间比赛也大多会遵循。

对于重要的、社会影响较大的民间赛事,如果出现重大问题(如大规模骚乱、严重安全事故),体育行政部门可能会介入,并通常会联合足协这个“专业机构”一起处理,从而使足协的权威得到体现。

③. 逻辑层面:监管的“必要性”与“边界”。

从积极的角度看,这种延伸监管有助于维护整个足球生态的秩序。

例如,一个在业余比赛中屡屡施暴的球员,如果不受任何约束,可能会流窜于各个赛场继续施暴,足协的跨赛事处罚能力起到了关键的震慑和惩戒作用。

另一方面,这种缺乏清晰法律边界的广泛影响力,有时可能导致权力滥用或“管得过宽”的争议。

例如,一个完全自娱自乐、与足协体系毫无瓜葛的比赛,是否应该因为一个内部冲突而受到足协的处罚?这中间存在灰色地带。

部分地方赛事组织者(如江苏苏超)反映新规增加行政流程(如备案、注册、保险等),导致办赛成本上升。

任何一个行业,都会伴随大规模无约束无干预的野蛮生长后,逐渐被越来越专业化规范要求,足球比赛也不例外。

被足协伸手监管了的民间足球赛,以后还有看头吗?

时间会给出一切答案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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